尊重,是個全民教育!
曾經自豪自已出身於一個自由的國家,人人有投票權,政府尊重人民、尊重媒體。可是來到加拿大以後,眼界被打開了,從很多的小事,看到自已和以前,對人的尊重還是有相當的落差!
就從最簡單和基本的“行人路權”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了。在加拿大,行人是有路權的。意思是說,除非是硬闖,不然的話只有行人在斑馬線上,所有的車子都要讓道。這件事情被執行的徹底的程度,許多孩子、青少年,都一邊打電動、看手機甚至是閱讀,一邊過馬路。只有走上了斑馬線,他們好像就有十足的信心,沒有人會敢撞到你。來加拿大做交換學生的台灣淡江學生有一次就拿這件事情開玩笑“我要小心不要太習慣了,不然回台灣後一定不小心就會被車撞死。”當然新移民移入這個小城後,造成了不少的衝擊,也出了幾次交通事故,因為在亞洲的交通規則,是人要怕車,不是車要讓人。你被撞到是你家的事,誰叫你過馬路不先左右看看車呢?
這種習慣和思維,也造成了我考駕照的困難。因為我的眼裡行人過馬路這件事不會被放大特別小心讓他們,讓考官頻頻搖頭,所以我花了好一陣子才把思維調整過來。
在學校裡頭,即使是對小小孩,也少不了尊重。不管是小孩怎麼樣的讓你抓狂,老師都好脾氣地慢慢勸說。頂多的處罰,就是”time out ”被短暫時間禁足,其實也就是拿張小椅子坐遠點,暫時隔開個五分鐘而已。最嚴重的處罰,了不起就是被叫到辨公室見校長給他唸一唸,如此而已。
最近看到一則台灣發生的“憤怒哥”的新聞。在小巷子中為了要停一輛卡車,把鎖住的機車用力死勁的移動,最後不高興還飛踢一腳的事情。這令我不禁想到,在台灣這麼狹窄的環境裡,其實人和人之間的限界很容易混在一起,這讓互相尊重這件事,更顯得困難。看看師大“住商混合”所造成的糾紛,就可以略知一、二了。
我總是很驚訝,這裡的“鼓勵式的教育”。不管一群孩子們表現多麼差,老師總是能夠找到其中一、二個表現好的加以讚美,然後引導孩子去學習效法那些表現好的同學。這是一個令人十分印象深刻的鼓勵教育。不對負面的行為模式反應過度,而是對正向的行為有反應和加強,這和我以前亞洲式的嚴格教育,大為不同。也深深值得我們效法與學習!
~~~~~採訪者簡歷:~~~~~
Sharon,本名黃慧真
1995-2009年-兒童美語教學資歷近十五年。
2005年開始學習圍棋。並且投入幼兒、兒童圍棋教學及品格教育推廣。2008年得到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初段及教師證書。
2004-2006年共展出三次藝術展,包括人體素描畫展及義賣展各一次。
2004年起,正式透過網路及合作專案,成為以影音、藝術、寫作為媒材,以教學為為平台來影響及傳播的教育工作者。目前有經營著不同題材共八個部落格,文章累積二仟餘篇。
目前旅居於加拿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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